參議院驚險通過新的「驅逐法」移交眾議院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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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議院上週五(8 月 7 日)最終以 37 票贊成、33 票反對的拉鋸比數,正式通過「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法草案」的初步審查。這項被自由主義政府視為核心政績的法案,接下來將正式送交眾議院進行最終表決。

為了換取反對派關鍵少數的點頭,執政黨在最終關頭做出重大政策妥協,刪減了兩大最具爭議性的草案: 攸關外資購買國土限額的「土地法」(Ley de Tierras),以及涉及火災後土地開發禁令的相關管理程序。

儘管整個卷宗有所刪減,但成功過關的條文仍將對國家法規帶來許多變革。特別是針對惡意強佔民宅的強制驅逐(desalojos)程序進行大幅簡化與加速、建立中央的「房產登記處」(registro de propiedades),作為法律保護民間資產的防線,並全面限縮國家的徵收權力(expropiaciones)。

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法

現行極度偏袒房客與強佔者的民法舊制下,一個屋主想要趕走拒付租金或強行破門的霸佔者,屋主必須打完所有「驅逐訴訟(Juicio de desalojo)」的所有流程,拿到法官的終審判決書後,才能向警方申請強制執行。這往往需要經歷 2 到 5 年 的漫長司法訴訟,期間還必須自掏腰包支付天價的律師費、房屋稅與水電費。

不用等判決就能先拿回房子

屋主只要對欠租房客發出催告(最後通牒),房客若在 10 天內未能清償債務,屋主隔天便有權直接向法院提起快速驅逐訴訟。

草案引入「預防性即時驅逐」(Desalojo preventivo / cautelar)機制。只要屋主能向法官出示實打實的「房屋所有權狀(Escritura)」或「已公證的過期租約」,法官在收到申請後的 24 至 72 小時內,就可以在「尚未開庭審判、尚未定罪」的前提下,直接下達行政命令,派出警方先將強佔者強制請出民宅,把鑰匙還給屋主。

後續的產權官司,強佔者必須在「房子外面」一邊流浪一邊打,徹底杜絕了「以住拖租」的無賴行徑。

不能再用弱勢當擋箭牌

以前的舊法律,強佔者還能利用上訴、假裝家中有未成年兒童等法律漏洞拖延時間,訴訟隨便都能打好幾年。

新草案徹底切斷了「弱勢身分」與「驅逐程序」之間的法律綁定。新條文明確保障私有財產的絕對優先權,任何社會救助、育兒補助或無家可歸者的安置責任,一律由國家社政系統另行處理,絕對不得作為阻擋或延緩「強制驅逐執行」的法律藉口。警方執行驅逐時,屋主不再需要配合等待社工評估,時間到就能執行。

房產登記處

配合本次草案中闖關成功的房產登記處(Registro de propiedades),針對「強佔、拒付租金」這類事證極度明確的案件,明文規定了全國統一的「快速司法程序」。

如果地方官員或基層法官無正當理由故意拖延簽發驅逐令,屋主有權直接向中央司法委員會舉報該法官「瀆職」,甚至使其面臨新法配套的刑事處分。

草案存在一項致命的「漏洞」。由於阿根廷各省保有獨立的訴訟法立法權,這套快速驅逐程序目前僅能百分之百直接限縮、並適用於布宜諾斯艾利斯市(CABA)的全國聯邦法庭。

眾議院還沒定日期

依照阿根廷國會法規程序,草案接下來移交眾議院(Diputados)。雖然目前眾議院尚未將其排入正式的表決日程表,但市場與朝野黨團普遍預估,眾議院的審理進度勢必會比參議院順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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