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金融情報局(UIF)日前正式發布《Resolución 93/2026 號決議》,全面更新全國不動產產權登記處的防洗錢監管條例,強調「簡化重複行政程序」。
新制度取代了自 2011 年沿用至今的舊框架,核心要求各級登記機關必須改採「風險導向原則」(enfoque basado en riesgo),依據個別交易性質來識別、評估並減輕潛在的洗錢與資助恐怖主義風險。
新法規在公告 90 天後正式生效,而全新的數位化申報機制則定於 2026 年 11 月全面上路。
本次修法的主要變更在於每月例行申報項目的調整。舊制原本要求登記處必須主動通報金額超過 750 個基本工資(SMVM)的買賣案,以及高於 200 個基本工資的「終身使用權」(usufructo vitalicio)設定。
新法實施後,正式移除了終身使用權的強制申報義務,轉而將監管焦點鎖定在兩大新分類:「贈與案(donaciones)」與「境外簽署的不動產法律行為」。
未來凡是在阿根廷境外進行設立、移轉、變更或消滅阿根廷境內不動產物權的法律行為,一律必須在每月 15 日前以數位格式向 UIF 申報。
為了提升對異常操作的偵測能力,新法增設了具體的「違常警訊(Alertas)」指標。
【價格異常變動】:同一棟不動產在一年內連續轉手,且前後交易價差變動率超過 30%。
【資產多筆集中】:短期內多筆不同產權頻繁登記在同一個人名下。
【識別資料不符】:交易參與人的身分識別數據存在明顯的不一致或前後矛盾。
在技術與行政流程方面,新法要求各登記處導入自動化科技監測工具,用以交叉審查買賣、抵押、贈與及查封等各項物權登記。
同時,為了避免行政程序重複,UIF 此次取消了原先要求提交「防洗錢合規聲明書」的規定,改由官方資料庫進行直接線上核對。
此外,各機構必須設立正副負責人,一旦偵測到疑似洗錢或資助恐怖主義的疑似操作,必須在 24 小時內完成通報。相關的交易憑證與異常紀錄,一律硬性規定妥善保存 10 年以備查核。各登記機關將有 240 天的寬限期,用以更新內部預防手冊、通過行為準則並完成資訊系統的技術調整。
雖然金融情報局(UIF)強調「簡化重複行政程序」,但這並不意味著通過「資金漂白」的資產就能豁免不動產登記處的防洗錢通報義務。
金融情報局(UIF)與中央銀行聯合發布的防洗錢指導方針,納入資金漂白(簡化合規聲明制度)的資產,不能直接等同於資金來源合法性的絕對保證。
因資金漂白(Blanqueo)是稅務機關(AFIP)層面的財政申報,金融情報局(UIF)新公佈的則是「例行性系統申報」。因此,不論資產是否漂白過,只要觸及新制規定的通報門檻,登記處依然必須在每月 15 日前完成數位通報。
如果經過資金漂白的不動產在後續交易中出現異常,例如「一年內連續轉手且價差超過 30%」或「產權高度集中於同一人」等新制明定的三大違常警訊,登記處在收到系統提示後,仍必須排除資金漂白背景,在 24 小時內向 UIF 發動獨立的「疑似洗錢與特殊交易通報」。
資金漂白的資產僅能在「常規審查」時作為簡化備查文件的依據,無法當作免死金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