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漂白》AFIP:(1/3) 哪些人可以报白,哪一类人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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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阿根廷联邦公共收入管理局(AFIP)官网上,所公布的《资产合法化办法》,可以参加「资金漂白」的对象如下:

合格对象

  1. 居民: 包括自然人、未分割遗产和法人;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被列为阿根廷所得税(impuesto a las ganancias)的纳税人口,无论他们是否在国税局(AFIP)注册为纳税人都可以申报。
  2. 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曾经是阿根廷的纳税人(residentes fiscales),即使是在该日期已经失去此条件的人士,也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办理和申请。对于这些个体,将从 2024 年 1 月 1 日起重新视为阿根廷的纳税者。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个体在失去税务居民(residencia tributaria)的身份后,在境外取得的资产增加将不被纳入本次正规化计划。

不合格的对象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人员和团体无法参加资产正规化计划:

政府官员(N° 27743 法案第 39 条)—— 在过去 10 年内,或目前正担任以下职务的个体:

  1. 高级政府官员:国家总统、副总统、省长、副省长、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CABA)的市长、副市长、市长;
  2. 立法机构成员:国家、各省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CABA)的参议员或众议员、市议会议员、南市(Mercosur)议会议员;
  3. 司法部门人员:国家、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CABA)的司法官员;
  4. 公共部门国家、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法官;
  5. 民众保护官(Defensor del Pueblo):国家、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CABA)的民众保护官及其副手
  6. 行政高官:内阁首长、部长、秘书或副秘书;
  7. 联邦、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监察人(Interventor )临时管理专员;
  8. 监督和审计人员:国家审计总监、副总监、审计局主席或审计长
    监管机构的高级官员;国家、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公共部门控制系统的其他机构成员;行政机关的管理机构成员
    法律和法律事务机构成员;
  9. 法官理事会或审判团成员
  10. 外交人员:大使、领事或驻外的常驻官员
  11. 安全部门人员:武装部队、阿根廷联邦警察、航空安全警察、国家宪兵、阿根廷海岸警卫队或联邦监狱服务的现役人员,其职级不低于上校或同等职位;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警察人员,职级不低于警司,或低于警司但负责警察局的人员
  12. 高等教育机构成员:国家、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大学校长、院长或秘书
  13. 行政和监管人员:担任国家、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行政机构,无论是集中管理还是分散管理的机构中的高级职位(不低于部门主管);自治机构、官方金融机构、国家运营企业、社会福利机构、国家或类似机构中的高级职员;其他公务员和管理人员:
  14. 联邦、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监察人(Interventor )临时管理专员的协助官员(职级不低于部门主管);
  15. 监督总局、审计局、监管机构以及公共部门控制系统的其他机构中的人员(职级不低于部门主管);
  16. 负责授予各种行政许可的公务员或负责监控和管理这些活动的公务员;
  17. 负责私有化公共服务监管机构的官员(职级不低于部门主管);
  18. 担任国家、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立法机构的职位,职级不低于部门主管;
  19. 在国家、各省、市或布宜诺斯艾利斯自治市的司法部门或公共部门担任职位的人员(职级不低于秘书或同等职位);
  20. 负责管理公共或私营资产或负责监督公共收入(无论性质)的官员;
  21. 国会外部监控的实体的主管或管理者(根据 24.156 号法律第 120 条的规定);
  22. 情报机构的所有人员,无论等级或职位是否为永久或临时编制

政府官员的家人(第 40 条):

包括配偶、伴侣、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在内的家庭成员。这些家庭成员也无法参加资产正规化计划。此外,曾经是上述官员配偶或伴侣的个体(在规定的期限内)也被排除在外。

其他不合格对象(第41条)

以下为其他无法参加《资产合法化办法》的对象:

  1. 破产人士: 被宣告破产,且未被批准继续经营者,在破产宣告的影响持续期间无法参加该计划。
  2. 被判刑者(condenados):
    在 2024 年 7 月 8 日之前因违反《海关法》或《税法》相关法律(第23.771号、第24.769号和第27.430号法案第IX章的税收刑法)被一审定罪或二审定罪的人士。
  3. 被判刑:在 2024 年 7 月 8 日之前因普通罪行(与其自身或第三方的税务义务不履行相关)被一审定罪或二审定罪的人士。
  4. 被判刑:法人机构中,若其股东、管理者、董事、监事、监事会成员或类似职位的人士在 2024 年 7 月 8 日之前因上述罪行被一审定罪或二审定罪,该法人也不符合资格。
  5. 被起诉人士(procesados) 若有人因下列罪行被起诉,即使未达定案,也无法参加计划。但若在 2024 年 7 月 8 日当时其刑事诉讼尚未结束,则可以有条件地参加计划;而在后续的诉讼中若确定被起诉,将失去计划所提供的所有优惠。涉及的罪行包括:
    – 违反经济秩序和金融规范(根据《刑法》第303、306、307、309、310、311和312条)。
    – 《第25.246号法》所列的罪行(不包括第k项)。此项排除同样适用于被起诉者的直系亲属,直至四等亲。
    – 欺诈和其他诈骗行为(根据《刑法》第172、173和174条)。
    – 放高利贷(根据《刑法》第175条bis)。
    – 破产及其他可处罚的债务行为(根据《刑法》第176、177、178和179条)。
    – 违反公信罪(根据《刑法》第282、283和287条)。
    – 伪造商标、密码或官方签名(根据《刑法》第289条)和伪造商标(根据《第22.362号法》第31条)。
    – 掩盖非法取得、接收或隐藏的资金或财物(根据《刑法》第277条第1项c款)。
    – 酬佣或承诺诱使谋杀、性剥削和勒索绑架(根据《刑法》第80条第3项、第127条和第170条)。
  6. 受限法人: 参与拥有或控制多数民众意见(voluntad social)的法人;
  7. 包括:在过去 5 年内曾受社会福利政策执行的法人及其治理、管理或执行机构成员。
  8. 在过去 5 年内曾接受过社会福利计划(planes sociales)者,但 COVID-19 疫情期间的紧急援助除外。
  9. 在 10 年内曾被视为外国政治官员,或目前仍被视为政治身份的人士。
Sujetos y bienes alcanzad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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