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资金漂白计划的五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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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府已公布一系列财政「措施包」,雄心勃勃的「缓解财政和重要措施法案」将与新的综合法案一起提交国会。

根据其中的资金洗白计划,规范最高可达 10 万美元的阿根廷境内或境外的资产,可以无需罚款并以 0% 的税率正规化;而且在特定条件下,漂白的金额甚至可以更高。为过去未经申报的资产提供一个框架,并设有渐进性税率,和其他特定条件,在鼓励人们循此规范将资产漂白。

1. 规范范围:该法案旨在为未申报的境内外资产提供一个框架,适用于居民和非居民。这包括在阿根廷境内和境外的财产和资产的申报。

可以加入漂白的对象比以往更广泛。所谓的「税收法案」,将居民和以前被视为阿根廷税收居民的非居民人口,纳入了一个广泛的资金洗白制度中。旨在最大化参与,并简化了未申报资产的正规化过程

阿根廷居民:根据阿根廷税收法规,任何被视为该国居民的自然人都能参与这次的办法,申报在国内和国外的财产。

曾经是阿根廷纳税人口的非居民: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失去阿根廷纳税居民地位的自然人,根据修改过的所得税法(las Ganancias ),可以像纳税居民一样加入该制度。
这意味着,他们在规范资产方面具有与居民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有声明书就能加入洗白,之后这些自然人将再次被视为阿根廷的纳税居民,这意味着洗白后,税务管辖权也跟着回归。

2. 税率结构:设定了渐进式的税率结构,10 万美元可以免费方式进行申报。对于超出此金额的金额,将适用增加的税率,鼓励早日加入该制度。

按照其规范,上限 10 万美元的资产,只要在期限内,不管是在那个阶段洗白都不会征收任何税率。换句话说,在这个金额以下的洗白是免费的。对于超过 10 万美元的金额,该项目提出了 5%、10% 和 15% 的渐进税率,具体税率也取决于纳税人在哪个时间点( 三个特定阶段而有不同)加入漂白,旨在促进人们早日加入。

3. 期限和阶段:为加入该制度设定了具体期限,其中不同的阶段为早期加入者提供了更有利的条件。这些期限可以由国家行政当局延长。

草案所订的期限,初期是到 2025 年 4 月 30 日。这为纳税人提供了相当长的时间来评估其税务状况,以最有利的条件加白漂白。

此外,草案还考虑到,授予政府当局可视情况延长此期限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的权利。这为该计划提供了额外的灵活性,允许根据公众的反应和国家在洗白期间的财政需求进行调整。

第一阶段:

  • 成功立法后,从国家税收管理局(AFIP)公布的规定生效的隔天开始,持续到 2024 年 9 月 30 日止。

在此期间,资产总值等于或低于 10 万美元的纳税人资产洗白,将既往不究,不需要支付任何固定税款或罚金,免除任何附加费用。对于超过 10 万美元的金额,若能遵守特殊条件也为 0%,例如将其资金保留在阿根廷金融体系中不动直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或将其投资到特定项目中。

第二阶段:

  • 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在此阶段,对于超过 10 万美元的金额,税金将上升。在这个阶段加入洗白,并申报超额资金的纳税人,将需要支付额外金额的 5% 罚金。

第三阶段:

  • 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这将是最后一个阶段,10 万以上的资金在此时加入的税金也进一步提高:10%。

在 2025 年 3 月 31 日之后,如果政府又决定将期限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31 日,则为15%。

这三个阶段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以 10 万美元为分水岭而有不同;旨在鼓励纳税人尽早规范其税务状况,以取得更有利的条件。

通过这些措施,政府旨在不仅增加应税基数,还为广泛的纳税人提供了一条走向财务正规化的道路,鼓励资金回流到正式的金融系统中。

4. 特殊条件:符合特定条件,仍可以 0%税率申报超额的资金

此外,若能符合特定的条件,即使金额超过 10 万美元,一样可以 0% 的税率洗白:为此,前提是必须将海外的资金存入特殊的银行账户,并保持资金不动直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5. 对参与者的好处:对于加入该制度的人士,包括对未经税务、汇兑和海关罪行的民事和刑事豁免,以及对与已申报的财产相关的行政违规的豁免。

此外,该草案还考虑到了对于加入洗白计划的人们提供重要的福利,包括对于涉及声明的财产、信贷和持有的民事和刑事行为的豁免。

相关规范

洗白计划的框架涵盖了一系列纳税人需要洗白的国内外财产,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阿根廷境内财产:

  • 现金,无论是以阿币(披索)还是美元计价。
  • 房地产,以购买金额、纳税价值或最低估值,选择其中的最高值计价。
  • 股票、股份和参与企业的权益,以及受益人信托的权利或共同投资基金的份额。
  • 有价证券,包括但不限于在由国家证券委员会监管的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可转让债务证券和信托凭证。
  • 各种类型或性质的贷款。
  • 未包含在上述款项中的权利和其他无形资产。

境外财产:

  • 现金或存入银行账户的现金。
  • 房地产。
  • 股票、股份以及任何类型的参与企业、公司、实体或车辆的权益,以及受益人信托或其他类似财产的权益。
  • 有价证券,包括在境外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债券、可转让债务证券等。境外存放的其他动产。
  • 各种类型或性质的贷款,特别是当债务人不是阿根廷居民时。
  • 未包含在上述款项中的权利和其他无形资产。

特别要强调的,不能漂白的对象是: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存放在被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GAFI)标定为高风险,或受到密切监管的金融机构、信托代理的货币或有价证券财产,以及现金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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