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国重大新闻网站报导,非经授权,请勿抄袭)张三最近感觉老老实实顾店没个盼头,「什么时候才能发大财呢?」突然有人跟张三说,只要能借用张三DNI身份证或银行帐户汇款,就能给张三u$2000到u$3000美元的酬劳,张三眼睛都贼亮了!怎么会有这样的好事呢?有谁能抵制住这种诱惑呢?张三这种地下汇款「刑」不「刑」呢?
曾经有人说过,「要赚大钱的方式都写在刑法里了」,这句话确实说对了一半,刑法里确实有不少赚「快」钱的方法,但不是所有的方法都一定「赚钱」,而刑法中关于「经济金融犯罪」的条款,往往就是许多违法弯道超车的致富捷径,搞这番操作的人,赌的就是自己的明天:「应该不会那么倒楣被抓到」。
近来不少人相当热中搞「金融」,名义上是「汇款」或「换汇」赚佣金,实际上都已经明明白白地杠上了国家刑法并且涉及了「洗钱」的经济金融犯罪行为,而这并不是只有阿根廷刑法才规定,世界各国政府的刑法基本上也都有相关的反洗钱规定,例如最近中国有名的「洗米华」案,用的就是一些「蚂蚁搬家」的洗钱手法,洗出去了不少人民币。
不过,由于我们是在阿根廷,姑且就先不谈论中国刑法,我们先来看看阿根廷刑法是怎么规定的?
阿根廷刑法第13篇,指出了各种违反经济和金融秩序的各种犯罪行为,据阿根廷国家刑法第303条款:「凡是转换、转让、管理、销售、担保、隐瞒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在市场上流通源自刑事犯罪的财货的人,可能导致该财货的来源合法化的犯罪金额,且其价值超过三十万披索,无论是在单次行为中还是多次操作,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得罚2到3倍交易金额的罚金。」
当然,刑法第303条款、第304条款都说明了更多「加重刑责」的情节,如果触犯洗钱规定者又兼有这些状况,则检察官求刑的的年数又会往上追赠几年牢饭,例如在第306条款中,甚至求刑的年数还提高到5年到15年,一旦判刑定谳,基本上人生大半美好光阴就在牢里度过了。
很多人会觉得地下换汇或汇款并不是什么大事情,「这么多人都这样操作,也没看到什么人被抓,为什么就抓我?」,问题就在于,平时也许检察官就想在办公室里喝马黛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还真没啥你的事。但是,当检察官真的想办案抓人搞点业绩给自己创造升迁机会的时候,用「换汇」的罪名也许办不了你,但加上「协助洗钱」的罪名调查,当事人基本上就跑不掉了,参与在地下换汇或汇款的张三将很难洗清自己的罪名,因为卷入的张三往往无法说出这些资金的上游(合法)来源,而上游来源往往不是已经早就被盯住了,要不然就是早听到风声跑了,让当事人再也联络不上。
由于市场上有很多非法的资金需要流动,这些非法的资金往往是上游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有人想要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洗钱不仅扰乱金融秩序,而且危害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近年来,随着走私、毒品、腐败等上游犯罪的日益增多,洗钱犯罪问题在世界各国日渐突出。
那么,如果想安心的过日子,不想夜长梦多,应该如何避免卷入洗钱的问题?有3个最基本的常识:
1. 绝对不要把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帐户、Mercado Pago帐户「借给」或「租给」其他人使用,这等于是让对方拿着自己的人头去干坏事的机会,到时候钱他挣了,风险都是你扛了。有的人租一次身份证汇款赚个u$2000到u$3000美金,感觉赚这种钱很爽快,事实上他不知道自己的人头很有可能已经卷入贩毒集团或犯罪集团的洗钱网中了,而且靠这一点钱,想请好一点的刑事律师辩护都是个问题。
2. 避免自己的帐户与不明的银行帐户或金融帐户有交易或汇款的往来,因为你可能不知道这个银行帐户是否牵涉到哪一个贩毒集团、恐怖份子或洗钱集团使用的帐户,一旦哪一天倒了霉,碰上检察官启动调查,银行的所有交易纪录就像绑粽子一样,检察官很快会循线调查到你的个人帐户并且传讯到庭录制口供。那么到时候你要怎么解释这些金额的交易记录是怎么一回事?
3. 保护好个人信息、银行帐户、电子邮件信箱及相关密码,避免遭人盗用而卷入不明洗钱事件。
备注:这三个建议仅属最基本的自我保护常识,若有需要更深入了解关于反洗钱、汇兑刑事法等相关刑责,请咨询阿根廷专业刑事律师意见。(阿国重大新闻网站报导,非经授权,请勿抄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