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5
勞工新冠肺炎保險費:用來支付員工因感染新冠肺炎而產生的治療費用,或因新冠肺炎而死亡的補償費用。
根據今天官方公報上發佈的勞工風險監督局第 47/2021 號決議,從9月開始,公司為每個員工支付給職業災害信託基金支付的保費從每個月 $40 漲到 $45.07。
這項保費涵蓋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費用裡,用於資助因感染新冠肺炎而產生的治療費用,或因新冠肺炎而死亡的補償費用。這項決議惠及約 1000 萬名被投保員工。
該保費每 3 個月根據正式工資指數(穩定員工平均應稅薪酬)的季度演變而進行更新。隨著疫情進展、病例增加和覆蓋範圍擴大,在 2021 年 3 月 10 日經由第 115 號決議,將每個員工的保費金額定為 40 披索。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ART) 不是自動覆蓋,被感染的員工必須向保險公司提出投訴,表明他是在工作中被感染的,而「最終決定病理之專業單位為中央醫務委員會。」
如果醫務委員會拒絕因工作而引起的疾病索賠,或拒絕承認因疾病而引起之後遺症,員工可以訴諸司法程序。
今年1 月 23 日,緊急行政令DNU 39/2021規定新冠肺炎被視為未列入清單的疾病,並且「所有在家庭住址外工作的工人都包括在職業風險的第 24,557 號法的個人範圍內。」
加入 iSpace 的 WhatsApp 頻道
隨時接收最新消息,點擊以下連結:
https://pse.is/6dedab
你也可以選擇開啟小鈴鐺。
- ads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