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法案》旅客攜帶「個人用品」過海關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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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現行的阿根廷海關條例,旅客從國外攜帶入境的「個人用品」,只有 500 美元的「免稅額」限制,超過這個金額就得繳交 50% 的稅金。

而政府於週三向國會提交的「綜合法案」 ”Ley omnibus” 捆綁的多項改革內容中,也包括了多項政策變化,其中也提議:要取消對旅客們「以非商業目的」帶入境(進口)的所有商品徵稅,即使超過了 500 美元的「免稅額」限制。

政府全面推動的《解除對經濟的管制》,其中第 64 條明文提到:「行李中攜帶供個人使用而無商業目的的商品,不受《2130/91 號政令》規定的免稅額或根據其第10條規定的限制,不應徵收任何稅款。」

"Las mercaderías amparadas por el régimen de equipaje, que se importen para consumo sin fines comerciales, fuera de las franquicias que otorga el Decreto Nº 2130/91 o con arreglo a lo dispuesto en su artículo 10, no estarán gravadas por ningún tributo”.

也就是說,即使商品的價格超過了規定的 500 美元免稅額時,只要是「個人使用」,就不用再課徵 50% 的稅款。

也就是說,只要議員們不修改這一條文,待國會通過了「綜合法案」 ”Ley omnibus” 後,海關將不再對攜帶「個人用品」入境的旅客徵收稅款,無論商品的價值多少。

此外,還修訂了《2753/91 緊急政令》的第 6 條內容:「以行李打包入境的產品,無需填寫任何表格。唯如果入境的商品數量使人懷疑其商業目的,海關總署將按照現行法規的程序進行操作。」

因此,若草案得以通過,人們可以在行李中攜帶各種商品,在稅金取消後,這些商品的價格在阿根廷境內購買就可能變得更為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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