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選舉期間的限制措施和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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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週日,即10月22日,阿根廷將舉行大選。

根據國家選舉法院的規定,投票前 40 小時開始實施選舉禁令。也就是說週五將結束競選活動,並禁止再有公開舉辦活動或傳播政治宣傳,直至投票日結束。

這段期間不得公開傳播選舉調查、民意調查或選舉預測。這項措施將持續到選舉當日結束後的三小時,即星期日晚上 21 時。

選舉中的違法行為有哪些?

選舉法典中的違法行為列於第二章,根據《國家選舉法典》(第19,945號法律)規定,以下行為將被判處1至3年監禁:

  • 使用暴力或恐嚇來阻礙擔任選舉職務或投票權。
  • 強迫選民以特定方式投票。
  • 禁錮選民以阻止其在選舉當天之前或之間行使選舉職務或投票權。
  • 偽裝選民,或在同一選舉中多次投票,或以其他方式非法投票。
  • 在選民投票後,從投票箱中拿取、摧毀、替換或隱藏選票,直至點票結束。
  • 在投票前,從投票室中拿取、摧毀、替換、篡改或隱藏選票。
  • 偽造或使用偽造的選舉名單或點票記錄,或以任何方式使選舉點票變得不可能或有缺陷。
  • 篡改點票結果。
  • 以欺騙的手法誘導投票或不投票,將被判處2個月至2年監禁。
  • 使用方法違反投票秘密的行為,將被判處3個月至3年監禁。
  • 在投票時透露自己的投票,將被判處1個月至18個月監禁。
  • 對偽造選民名單的選民將被判處6個月至3年監禁,同時對於故意在選舉活動中使用偽造的選民名單的人,以及重複登記選民名單、使用無效、取消或他人的文件的人,或報假戶籍的人,也將被判處相同的刑罰。
  • 妨礙、延誤或阻止選舉文件的運輸,將被判處6個月至2年監禁。
  • 處以1至10年的政治權利剝奪,作為附加處罰,針對於國家選舉法典中的違法行為。

選舉當天禁止的事項 選舉法典嚴禁在選舉當天以及選舉結束後的三小時內進行以下行為:

  • 在投票所接收選票的桌子周圍80米範圍內,禁止舉行選民集會或存放武器。
  • 在選舉行為無關的情況下,禁止舉行露天或室內的大眾娛樂節目、戲劇、體育活動以及任何公共集會。
  • 在開放銷售任何種類的酒精飲料的場所。
  • 在選舉場所周圍80米範圍內,禁止提供或分發選票。
  • 禁止選民攜帶武器、使用旗幟、徽章或其他標誌。
  • 禁止舉行宣傳活動,以及發佈和傳播選舉前的調查和預測結果。
  • 禁止開放選舉場所周圍80米範圍內的政黨活動場所。

選舉當天可以舉辦表演嗎?

不可以。選舉當天以及選舉結束後的三小時內,不得舉辦露天或室內的大眾娛樂節目、戲劇、體育活動以及任何公共集會。

選舉當天可以買賣酒精飲料嗎?

不可以。從選舉前一天晚上8點開始,直至選舉結束後的三小時,禁止銷售任何種類的酒精飲料。

在這段時間內銷售酒精飲料將被判處監禁,刑期為15天至6個月。

選舉當天可以公開發布調查嗎?

不可以。從選舉前一週五上午8點開始,直至選舉結束,禁止公開發布和傳播選舉調查和民意調查。

同時,選舉進行期間以及選舉結束後的三小時內,也禁止發佈或傳播有關選舉結果的調查和預測。違反這些禁令的人將受到經濟罰款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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