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錢包上報金額提高!資金流動超過 12 萬應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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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AFIP)宣布,將提高銀行和電子錢包客戶交易報告的最低金額

這項措施通過2023年4月19日公佈的5348/2023號總決議,由AFIP主管Carlos Castagneto簽署,自5月1日起生效。

目前,上報的最低金額為 90,000 披索,但從這項新措施開始,銀行將就客戶在儲蓄存款(Cuenta de ahorro)、支票帳戶(Cuentas corrientes)、工資帳戶(Cuentas sueldo)、特殊帳戶社會保障帳戶等帳戶上,每月的資金進出活動超過 200,000 披索時進行上報

此外,當帳戶餘額達到或超過這個金額時,以及當定存到期時,銀行也必須進行上報。

此外,對於通過電子錢包的最低金額也有所提高,當月總收入或支出等於或超過120,000 披索時,也將進行上報(之前為 30,000 披索)。當最後一個工作日的結餘等於或超過200,000披索時亦然(之前為 90,000 披索)。

此外,當以現金、銀行轉帳、外幣或數字貨幣的收入或支出(不管是銀行或是電子錢包)超過 400,000 披索時,更是必須進行上報。

隨著電子支付方式越來越普遍,去年AFIP 將電子錢包裡的錢也納入扣押選項,以用來追討欠稅之債務,因此對於電子錢包的管理要求也越來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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