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钱包上报金额提高!资金流动超过 12 万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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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AFIP)宣布,将提高银行和电子钱包客户交易报告的最低金额

这项措施通过2023年4月19日公布的5348/2023号总决议,由AFIP主管Carlos Castagneto签署,自5月1日起生效。

目前,上报的最低金额为 90,000 披索,但从这项新措施开始,银行将就客户在储蓄存款(Cuenta de ahorro)、支票帐户(Cuentas corrientes)、工资帐户(Cuentas sueldo)、特殊帐户社会保障帐户等帐户上,每月的资金进出活动超过 200,000 披索时进行上报

此外,当帐户余额达到或超过这个金额时,以及当定存到期时,银行也必须进行上报。

此外,对于通过电子钱包的最低金额也有所提高,当月总收入或支出等于或超过120,000 披索时,也将进行上报(之前为 30,000 披索)。当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结余等于或超过200,000披索时亦然(之前为 90,000 披索)。

此外,当以现金、银行转帐、外币或数字货币的收入或支出(不管是银行或是电子钱包)超过 400,000 披索时,更是必须进行上报。

随着电子支付方式越来越普遍,去年AFIP 将电子钱包里的钱也纳入扣押选项,以用来追讨欠税之债务,因此对于电子钱包的管理要求也越来越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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