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案:福建紫金礦業員工黃某向阿根廷檢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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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福建知名鋰礦企業員工黃某因涉嫌性侵

一家福建赫赫有名的礦業公司在阿根廷進行鹵水提鋰的業務,但今年六月,該公司一名中國籍員工黃某,因被指控性侵公司女員工,近日已在私人辯護刑事律師的陪同下主動到阿根廷卡塔馬卡省蒂諾加斯達(Tinogasta)檢察院報到。

根據卡塔馬卡省當地新聞媒體報導,7月7日,一名公司女員工指控黃某涉嫌性侵。報案後,當地檢方下令拘捕黃某,並曾經試圖透過外交途徑推動引渡並對黃某提出國際通緝,因為當時黃某身在中國福建省。目前由於黃某已主動向檢方報到,這些通緝措施已失效。

代理檢察官西爾維婭·阿爾瓦雷斯(Silvia Álvarez)正等待保障法庭移交案卷,以便確定訊問日期。

據悉,事件發生於6月30日。受害女子立即向公司報告,但直至7月4日礦業公司人力資源部門才獲悉。因公司未採取措施,她於7月7日提出刑事控告,但根據移民局的出入境紀錄,黃某已於7月9日離境。

目前對於黃某是否有罪或者是女員工誣告,有待檢方調查結果。但無論是性侵罪或誣告性侵罪,在阿根廷都屬於嚴重的刑事犯罪。


阿根廷性侵罪與強姦罪

根據阿根廷《刑法》第119條規定 —— 凡在下列情況下對他人實施性虐待者,將處以六(6)個月至四(4)年的拘禁或監禁:

  • 受害人為十三(13)歲以下;

  • 行為人使用暴力、威脅,或藉由依賴關係、權威關係或權力關係進行脅迫或恐嚇;

  • 或利用任何原因導致受害人無法自由同意該行為。

若性虐待因其持續時間或實施情形,構成對受害人嚴重侮辱性的性屈從,則處以四(4)年至十(10)年拘禁或監禁。

若在第一款所述情形下,存在經由肛門、陰道或口腔的性交,或以物品或身體部位經由前兩種途徑實施類似行為的,則處以六(6)年至十五(15)年拘禁或監禁。


社會傳聞

根據非官方的都市傳聞,在阿根廷監獄囚犯的歧視鏈裡,地位最高的是曾經殺害過警察的囚犯,相對地,被歧視最嚴重的就是性侵犯。過去曾有過許多監獄傳言,性侵犯通常在監獄裡會淪為其他囚犯的「蘿莉」以供發洩。

阿國囹圄多疾患,歧視流言日日傳。
性侵囚徒地位賤,循規守法免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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