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漂白》還在施工或整修的建築都可以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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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新公佈的行政命令中進一步闡明了「扶養親人」的定義,以攤分十萬美元的免稅額,包括喪偶者繳交的個人財產稅特殊辦法(REIBP)。

政府對國會通過的《財稅計劃》,其中一些措施的實施辦法做了修訂,包括任何階段的在建工程(施工進行式)和整修皆可進行申報。此外,政府還定義了「扶養親屬」“pariente a cargo” 的概念,以便在分攤十萬美元(u$s100.000)的免稅額時,有更精確的規定遵循。

政府做這些澄清,主要是有許多會計師和稅務顧問都提出資產報白以及《個人財產稅特殊繳納辦法》(REIBP)中提前預繳個人財產稅(Bienes Personales)相關的疑慮。

資金漂白》AFIP:(3/3) 現金如何報白?

根據 SDC 稅務顧問公司的執行長 Sebastián Domínguez 提出的報告,有 11 點關鍵需要考慮:

資產報白:建設、在建工程和整修

Decreto 608/2024 行政命令修正案中指出,任何階段的在建工程(obras en construcción)和整修改造(las mejoras)不論進展多少,都可以在這次的資產漂白將之合法化。

整修改造(las mejoras)工程是指那些不屬於日常維修的支出,通常被認為是改造工程的支出,是指超過房屋殘值 20% 的那些支出。(valor residual del inmueble,建築物在耐用年限終結果估計的建築物市場價值)

這適用於那些已向國稅局(AFIP)申報了有塊土地(lote),但還沒有向 AFIP 申報其地面建物的情況。

資產報白:扶養親屬和十萬美元的免稅額分攤

一開始通過的法案就有提到,當納稅人有扶養親屬且這些親屬也有資產報白時,應按比例攤分十萬美元的免稅額。

如今,政府將「扶養親屬」“pariente a cargo” 定義為那些由納稅人完全提供或部分經濟供養的親屬,且其 2023 年的總收入不超過$451683,19 披索。

這樣的門檻意味著,很少有親屬能被視為「扶養親屬」。

資產報白:已用額度的豁免

Decreto 608/2024 行政命令中誤將第 34 條 c 款的「稅務豁免」,當中的已用額度納入豁免。為此以 Decreto 773/2024 行政命令修正了這一點,將其歸入該條款的 d 款「稅務保護傘」 。

資產報白:民事、刑事和稅務豁免

Decreto 773/2024 行政命令指定,在稅務、外匯和海關刑事領域中處於行政爭議、行政訴訟或司法程序中的義務,若在 2024 年 7 月 8 日之前尚未有定案,且與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的未申報資產、債權和持有的相關資產範圍內,則包含在民事、刑事和稅務豁免內。

資產報白:假發票

假發票的稅收抵免和計入的支出,不會被納入資產報白。

REIBP:為資產報白情況開放選擇權

舊的 Decreto 608/2024 行政命令,那些在 2023 財政年度沒有申報個人財產稅(bienes personales)的納稅人,在資產報白後將來成為該稅的應交納稅戶,也不能參加《個人財產稅特殊繳納辦法》(REIBP)。

新的 Decreto 773/2024 行政命令修改了這一情況,允許那些在 2023 財年沒有申報個人財產稅的納稅人,如果他們參加資產漂白,就可以選擇參加《個人財產稅特殊繳納辦法》(REIBP)並涵蓋所有資產。

針對報白資產的 REIBP

Decreto 773/2024 行政命令指定,加入《個人財產稅特殊繳納辦法》(REIBP)必需在每個階段的申報截止日期之前一起表示。

REIBP 的頭期款,必須在加入每個階段和預付款的截止日期之前完成,所有報白資產都要計算進去。

REIBP:稅務信用的抵免

最初的法案規定,在支付 REIBP 時,可以將 2023 財年相應的個人財產稅產生的「稅務信用」抵免支付。

Decreto 608/2024 行政命令提到,這些「稅務信用」的抵免可自由支配餘額。

Decreto 773/2024 行政命令進一步擴展了「稅務信用」的抵免概念,包括 2023 財年個人財產稅的預扣款,以及任何稅種的餘額都可以計入該財政年度的個人財產稅支付,皆可自由支配。

舉例來說,可以使用所得稅(ganancias)或增值稅(IVA)的可支配餘額來抵消 REIBP。

REIBP:喪偶者

如果納稅人的配偶參加了 REIBP 且之後去世,喪偶者將不得不支付配偶申報為共同財產並已預繳的個人財產稅。新的 Decreto 773/2024 行政命令補上了這一漏洞。

REIBP:繼承人

根據 Decreto 773/2024 行政命令的修正,未參加 REIBP 的繼承人,若去世者(遺產的提供者)已參加 REIBP,則繼承人不必支付截至 2027 年的遺產中相應的個人財產稅。

依照舊的規定,繼承人只有在他們也參加了 REIBP 的情況下,才不必支付截至 2027 年的個人財產稅。

個人財產:完稅的納稅人和條件的放寬

有一些納稅人還在支付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個人財產稅的欠款,因此不符合按規定享有減稅優惠的納稅人。

Decreto 773/2024 行政命令放寬了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全繳清稅款的要求,將已經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生效且已全部繳清的稅款,包括那些通過有效的分期付款計劃完成的,視為全額支付。

這適用於 2023 財政年度的個人財產稅的申報截止日期或參加 REIBP 的申報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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