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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資產合法化辦法》,能夠「報白」的資產有分「資產」(Bienes)和「金錢」(Dinero),雖然資產和資金都可以合法化,但根據資產的性質,具體的要求和過程有所不同。
資金漂白的條件
為了符合資產合法化制度的要求,資金的合法化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 必須在阿根廷境內開設一個專門用於報白的賬戶(在銀行稱為 CERA 賬戶,在 ALYC 稱為 CCERA 賬戶)。
- 轉帳或存款期限:
合法化的資金必須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含當日)之前,轉入或存入該專用的資產合法化賬戶。 - 表明參加資金漂白的意願:
以稅務密碼登錄 AFIP 的 “Portal Régimen de Regularización de Activos Ley 27.743”服務網頁,提交加入資產合法化辦法的聲明。
可以合法化的資金來源
- 現金(dinero en efectivo):
包括在阿根廷境內或境外的現金,只要這些現金存入了專用的資產報白賬戶(在銀行稱為 CERA 賬戶,在 ALYC 稱為 CCERA 賬戶)。 - 存放在境外銀行賬戶的資金:
將之轉移至阿根廷並存入專用的資產報白賬戶,也可以進行合法化。 - 出售境外證券的所得:
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存放於境外機構的證券,出售後所得款項,若被轉移至專用的資產報白賬戶,也可以進行合法化。
一個重點是: 9 月 30 日之前的第一階段,也是唯一可以漂白現金的時段,而且現金還能得到特殊優惠。
資金處理方式 | ||
期限 | 資金漂白 | |
不超過十萬(U$S 100.000) | 高於十萬(U$S 100.000) | |
2024 年 9 月 30 日以前(含) | 資金存入資產報白專用賬戶後不動,或者用於以下用途: a) 支付漂白的特殊稅金 和/或 其預付款。 b) 用於符合 N° 590/24 MECON 決議及其修訂內容所規定的用途和/或投資。 c) 轉入第三方的專用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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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用於支付有所有權狀的買賣(資金可轉到非專用賬戶)。 | ||
從 2024 年 10 月 1 日之後 | 資金可以挪出不需要交(5%)的稅金。 | |
從 2024 年 10 月 1 日開始到 2025 年 12 月 31 日 | 資金存入資產報白專用賬戶後不動,或可用於上述用途: a), b) 和 c) | |
未能達成條件的資金,得交轉帳金額的(5%)稅金。 | ||
從 2026 年 1 月 1 日開始 | 所有的資金可以挪出,不用交(5%)稅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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