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減免法:中小微型企業和非營利機構獲欠稅減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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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國重大新聞網報導,非經授權,請勿抄襲)參議院一致通過免除民間組織、社團、小型納稅人和中小微企業欠稅之規定。

參議院於1028日簽署了一項法案,該法案旨在減輕非營利組織,如消防隊、民間社團、基金會、社區組織和微型企業等的稅收債務。

收減免法包括到今年 8 月為止,總金額低於 10 元的債務,並規定組成國家志願消防隊系統的成員機構可以免除低於上述金額的稅收、海關和社會保障稅金的債務。

這項規定也適用於所有其他非營利機構,包括已註冊的社區組織,例如基金會、民間協會和獲得市政府認可的機構。

此外,它還免除微中小型企業、所得稅和增值稅納稅人10萬元以下的欠稅債務,可獲得減免的包括債務本金、追繳利息、罰款和其他罰款,但不包括勞工醫療保險和工作風險保險稅金的債務。根據債務或納稅人類型,勞保和工作風險的稅金債務提供了 3660 120 次分期付款的補稅計劃。

同時,免除了 103.5 萬家中小微型企業、繳納所得稅、增值稅和單一稅的納稅人,但欠稅必須少於 10 萬披索。並為 544,676 名單一稅納稅人提供新的付清欠稅的機會。

值得注意的是,與之前的補稅計劃有一點相同:申請的公司企業將無權分配股息也不能轉帳至國外,否則將失去此機會。(阿國重大新聞網報導,非經授權,請勿抄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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