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法案》旅客携带“个人用品”过海关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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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现行的阿根廷海关条例,旅客从国外携带入境的“个人用品”,只有 500 美元的“免税额”限制,超过这个金额就得缴交 50% 的税金。

而政府于周三向国会提交的“综合法案” ”Ley omnibus” 捆绑的多项改革内容中,也包括了多项政策变化,其中也提议:要取消对旅客们“以非商业目的”带入境(进口)的所有商品征税,即使超过了 500 美元的“免税额”限制。

政府全面推动的《解除对经济的管制》,其中第 64 条明文提到:“行李中携带供个人使用而无商业目的的商品,不受《2130/91 号政令》规定的免税额或根据其第10条规定的限制,不应征收任何税款。”

"Las mercaderías amparadas por el régimen de equipaje, que se importen para consumo sin fines comerciales, fuera de las franquicias que otorga el Decreto Nº 2130/91 o con arreglo a lo dispuesto en su artículo 10, no estarán gravadas por ningún tributo”.

也就是说,即使商品的价格超过了规定的 500 美元免税额时,只要是“个人使用”,就不用再课征 50% 的税款。

也就是说,只要议员们不修改这一条文,待国会通过了“综合法案” ”Ley omnibus” 后,海关将不再对携带“个人用品”入境的旅客征收税款,无论商品的价值多少。

此外,还修订了《2753/91 紧急政令》的第 6 条内容:“以行李打包入境的产品,无需填写任何表格。唯如果入境的商品数量使人怀疑其商业目的,海关总署将按照现行法规的程序进行操作。”

因此,若草案得以通过,人们可以在行李中携带各种商品,在税金取消后,这些商品的价格在阿根廷境内购买就可能变得更为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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