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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根廷一处工地中,一名工人因为在施工时没有使用安全护具而发生意外死亡,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死者已经没有生命迹象,躺在地下室内,没有使用安全帽,身上也没有安全带,因此检方决定以过失杀人罪起诉工头,联邦刑事法官除了判决工头有罪以外,同时也扣押了工头1000万披索资产。
根据死者的同事向检方表示,当时该名工人独自操作升降机,身上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根据布宜诺斯爱丽斯市政府卫生安全部门指出,对于这一类型的高空作业,安全母索与安全带是最基本的防护工具,而有责任监督施工作业的就是工头,因此目前检方以过失杀人的罪名起诉工头,并将本案提交刑事法庭审理。
国家刑事犯罪法庭认为,身为工头不能不察觉到工人并没有使用安全设施,根据当天抵达现场的警方笔录可以得知,当时该名工人因为操作升降机负责载运工具,最后从5楼上掉下来。
刑事法庭法官解释说,「过失伤害罪」的本质在于违反危险活动与危险作业应尽却未尽之保护义务,由于本案已经造成当事人死亡,因此应负刑责。然而,工头向刑事法庭辩护说:当时是工人自己单方面愿意在没有任何必要防护工具的条件下承担这份危险的工作。
面对这样的说词,刑事法庭指出,尽管其他工人均出庭作证工地有提供安全防护工具给该名工人,然工人在未使用这些安全防护工具的情况下依然上工,不能因此免除工头的责任。特别是所有高空高架作业都有特别安全规定。
最后,刑事犯罪法庭法官Ignacio Rodriguez Varela和Hernan Lopez判决工头有罪,并且对工头扣押了1000万披索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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