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根廷一家超市在麵包貨架上出現了兩包過期麵包,結果遭到政府開出鉅額罰單。該超市聘請律師提出上訴,最終仍被聯邦行政訴訟法院打臉。三位合議庭法官一致認定罰款合情合理,並逐條駁回超市方律師所提出的各項抗辯理由。法院最終裁定,販售過期食品的超市須繳交167萬披索的罰款。此一判決在超市業界引起高度關注,也確認了政府加強市場監管的決心。
事件起因
根據今年的判決書,聯邦行政訴訟法院的三位法官——Jorge Alemany、Guillermo Treacy 與 Pablo Gallegos Fedriani——明確判決,駁回了家乐福(Carrefour)方面的上訴,並支持聯邦政府消費者保護與商業誠信次秘書處(Subsecretaría de Defensa del Consumidor y Lealtad Comercial)在查核後所採取的處分措施。
事情起於2023年3月27日,聯邦政府派出的稽查人員在家乐福旗下某門市店內,查獲貨架上陳列的兩包“Noly品牌熱狗用麵包(6入裝)”已過期一天(有效期限為3月26日);此外,在第31369號稽查紀錄中還發現同品牌另有三包麵包,其有效期限更早在3月22日就已過期。也就是說,短短數日內,稽查人員兩度查獲該店販售過期食品。
官方認為,這些麵包明顯已超過適合食用的期限,因此對家乐福開出罰單,罰款為相當於 1.6個「基本民生用品籃」(CBT) 的金額。
小知識補充:
阿根廷法律常使用「基本民生用品籃」(CBT)作為罰款計算單位,以避免因通膨需頻繁修改金額。CBT由國家統計局(INDEC)每月公布,用以衡量一個五口之家(30歲夫妻與三名年幼子女)維持基本生活所需的支出。
此外,法院還下令家乐福必須於其 Instagram官方帳號連續三天公布處罰決定,共72小時。對於非常重視品牌形象的家乐福而言,這無疑是一記重擊,簡直等同於在社群媒體對粉絲大喊:「家人們,我因為賣過期商品被抓了!還被罰了167萬披索!」
家樂福不服,提出多項理由上訴,但法庭全數駁回
因為兩包過期麵包就被罰167萬披索,還得在社群平台自曝違規,家乐福自然不甘罷休,決定聘請律師據理力爭並提出上訴。
家乐福方面辯稱:「就只是過期的兩包麵包,稽查員也沒做食品衛生檢驗,所以無法證明我們販售的麵包對健康有害!而且雖然包裝上標示了有效期限或建議食用日期,但也不代表一到期,麵包就會變毒。」換句話說,家乐福主張這些過期麵包既未對顧客造成實際傷害,也未實際售出,因此不構成違法。
然而,法院的回應非常堅決。法官引用《阿根廷消費者保護法》第5條明文指出:
「商品與服務必須在可預見或正常使用條件下,不對消費者的健康或身體完整性構成任何危險。」
法院強調,即使麵包尚未售出,亦不影響違法事實的成立。依據法條:
「構成違規行為,不需要實際造成損害,亦不要求違規者因此獲利。也就是說,即使無消費者實際被誤導或受害,只要存在此種可能性,就已足以構成違規。」
Instagram公告處罰的抗辯亦被駁回
家乐福同時反對被要求在Instagram帳號上公告處分內容,律師主張此舉違憲,但法院依然駁回其主張。
法院引用《消費者保護法》第47條指出:
「在所有案件中,違規者應主動發布,或由主管機關以最合適之方式與媒體公布處分內容,包括事實概要、違規類型與處罰決定。若違規者在多個司法管轄區內有業務行為,主管機關可要求透過全國性媒體及各區域媒體發布該資訊。」
判決參考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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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C SA c/ EN – M ECONOMIA – (EXP. 30990913/23) s/RECURSO DIRECTO LEY 24.240 – ART 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