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多巴省詐欺華人案2嫌落網,華人受害應學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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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幾天前(2024年11月6日),二名阿根廷華人超市店主在阿根廷社交平臺(FB臉書)上看到相當不錯的貨源而與買家接觸,結果被詐騙了2100萬披索,2024年11月15日,根據當地新聞媒體報導,檢方已于哥多巴省聖阿爾貝多區逮捕了二名嫌疑犯,其中一人是警方通緝犯,但目前巨額現金的下落依然不明。

15日週五早晨,也就是詐欺案件發生9天之後,檢方在聖阿爾貝多區進行強制搜索,並且逮捕了一名28歲男子及一名30歲女子,二人均涉嫌在Bella Vista區對二名聖菲省的華人超市店主實施詐騙行為。警方在搜索行動中還查扣了二把手槍(9mm與22mm口徑)、彈藥、T型撬鎖、身份證件、三支手機等物件。根據警方調查發現,28歲男子是聖菲省法院早已下達逮捕令的通緝犯,目前二嫌已經由警方轉交檢方法辦。

不過,目前為止,被詐騙的現金下落依然不明。

 

對於犯罪被害人,無論是阿根廷人或華人,阿根廷國家憲法、刑法、刑事訴訟法與許多法律都保障受害人在刑事訴訟案件中的各種權益,例如國家第27372法(犯罪被害人權益與保障法)、國家第27375號法(犯罪受害人對被告假釋自由、監禁方式之意見)與布宜諾省2021年頒佈的Ley 15.232受害人保護法等。

 

根據這些法律,受害人擁有一系列法律保障的權益,可以在刑訟各階段中(從報案、立案、審理到刑罰執行…)要求法官聽取被害當事人意見並持續對案件進行跟蹤,甚至可以向刑事法庭要求成為刑事原告在聯邦刑事訴訟法中稱為 “Querellante”,布宜諾省刑事訴訟法則稱為 “Particular damnificado”。

 

蓋按照阿根廷刑事訴訟法的原則,除了像誹謗這一類的私訴罪(accion privada)以外,在公訴罪或告訴乃論罪中(例如敲詐勒索、要求保護費、詐欺、殺人、性侵…等),檢察官系刑事案件中主要提告、搜索證據、控告的主體都是檢察官,通常被害人往往只是擔任證人的角色,不過,一旦被害人向法官要求成為刑事原告之後,就大幅度提高了被害人對案件的追訴權,可以要求參與庭審、同時要求犯罪人受到必要制裁與懲罰。

 

簡單舉例來說,刑事被害人的權益包括:

 

  1. Recibir un trato digno y respetuoso,要求警方與檢方給予有尊嚴且尊重的待遇。

 

  1. Requerir medidas de protección para su seguridad,可以要求檢方或警方對其個人或家人的人身安全提供保護。

 

  1. A ser escuchada ante cada decisión que implique la extinción o suspensión de la acción penal,在刑事法庭要對被告的自由權做出任何裁量之前,受害人都有權利要求法官聽取受害人的意見(例如反對犯罪在押人被保釋出獄)。

 

  1. Derecho a que se le respete su intimidad.受害人可以要求自己的隱私受到保護。

 

  1. Derecho a examinar documentos y las actuaciones.受害人可以要求檢查刑事法庭中的各種檔與檔案。

 

  1. Derecho a recibir información sobre el estado del proceso.被害人可以要求知道刑事案件的進度與被告的在押狀況。

 

  1. Derecho a aportar información y pruebas durante la investigación.被害人可以要求提供與刑事偵察相關的各種證據與線索消息。

 

  1. Derecho al pronto reintegro de sus bienes sustraídos.被害人可以要求法庭儘快返還自己的財產,例如退贓(但在某些情況下,必須暫時先留在法庭作為證據,這點必須理解)。

 

9.Derecho a recibir asesoramiento, asistencia y protección,受害人可以要求法院提供必要且適當的刑事律師以進行必要諮詢。

 

  1. Derecho a no ser revictimizada:被害人可以要求自己避免受到二次傷害。

 

  1. Derecho a ser reparada por los daños sufridos,被害人可以要求被告對其遭遇的損失進行賠償…等,還有很多很多被害人權益。

 

諸如此類,被害人其實有非常多的權益,礙於篇幅,在此無法一一列舉,最重要的事,被害人要求成為Querellante或Particular Damnificado的情況,雖然不能在刑事訴訟案件上取代檢察官(除了少數特例以外),卻可以加強提高檢方辦案意願和效率(你懂的)。

 

只有懂得阿根廷法律,才能利用法律保護自身的權益,很多阿根廷犯罪分子都是虛張聲勢,宣稱自己有後臺、有背景,但其實並沒有他們自己口中說的那麼神通廣大,都是想利用華人息事寧人的心態躲避檢方追查。就如同本案中的嫌犯也曾恐嚇被詐騙的華人不得報案,但被逮捕時卻只不過是偷竊通緝犯一枚。

 

假如這些犯罪分子真的有自己口中講得那麼厲害,有人脈、有背景、有後臺,那他們應該開律師樓或者當議員才對了,犯不著一直幹這些偷雞摸狗、坑害華人的骯髒事。

 

的確,沒有人能排除阿根廷公檢人員與犯罪分子勾結的可能性,但事實上,阿根廷正直的司法官與公檢人員仍是不在少數,只是大多數時候,他們都必須低調埋頭辦案,每天案牘勞形,並不是追求新聞鎂光燈照耀的一群人,也因此導致許多人在媒體上看到的都是貪污勾結的醜聞後就可能對某些阿根廷公檢人員產生以偏蓋全的印象。

 

許多檢察官與法官生活深居簡出,平日通常只出現在法院、法學院這些地方,不隨意與人喝咖啡,不過,在一次聊天的時候,一名布省上訴法庭的女檢察官表示自己甚至曾經被阿根廷犯罪份子拿槍頂著頭威脅,但辦案指控犯罪份子時仍是毫無退縮,當有人問她怕不怕時,只見這位阿根廷女檢察官笑著回答說,”如果要當檢察官就不能怕事,怕事就乾脆不要來當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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