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強制隔離期間,經濟整個停擺,民生也受到相同的衝擊,許多民眾已經不用等到月底就已成了「月光族」。因此,政府於本週頒布了兩條緊急行政命令,減輕民眾的壓力。
其一,自3月1日算起的(帳單) 180天內,政府要求被列入民生基本需求的服務提供商(如水電瓦斯、電話、手機、網路、有線電視)不得因欠費停止服務,特別針對而對弱勢族群。
若是積欠了3張帳單未繳,則有線電話、移動電話、網絡及有線電視(含無線或衛星),服務提供商則得確保,維持合同內容限縮的基本服務。
低收入族群常見的先繳款再使用 (prepago) 的供電服務,若是用戶無力充值的情況,「電力公司同樣也得在180天內維持正常供應」。
至於充值使用 (prepago) 的行動電話或網路,則得維持限縮的服務,確保其基本通訊,但期限只到4月30日,不是180天。
該規定的覆蓋人群包括:享受全民兒童津貼或懷孕津貼者,年月收入低於最低薪資2倍的單一稅(monotributista) 交納者、退休人員、領取撫卹者,所有薪資毛額低於2倍最低工資的雇工、領取失業保險者等等。
以及,健康需要用電維生者,和家庭佣人(保姆)工作者;在國家緊急狀態下影響到的非住宅用戶、機關團體也同樣含蓋在內。
同時,民生服務公司也必須訂出分期付款的機制,讓用戶有償清債務的可能性。
此外,行政命令將液態天然瓦斯的價格凍結180天。
- Coronavirus: por 180 días, no se podrán cortar servicios a sectores vulnerables ni cerrar cuentas bancarias por cheques rechazados
- Coronavirus en Argentina: Alberto Fernández firmó un DNU para prohibir los cortes de servicios esenciales
關於服務
第一條款:能源服務公司、瓦斯煤氣、自來水、固定電話、移動電信、網路及有線電視(無論是透過無線電或衛星技術),都不能對第3條款中指定之用戶,針對從2020年3月1日開始到期的帳單,無論是連續或有間斷的拖欠或欠繳,在最多3期帳單的情況下,暫停或切斷其服務。
如果是固定電話或移動通信、網路及有線電視,無論是透過無線電或衛星傳送,服務商必須根據實施細節之規定維持有限之服務。
本禁止命令絕不包括服務供應商根據相關營業許可及行業規範法則中,基於安全考量而必須下達的切斷或暫停服務行為。
第二條款:若電力預付服務系統之用戶未進行相關充值來取得消費,服務供應商必須在本決議第1條款中所指定的期限內,以正常及慣常之方式提供服務。
若手機電話預付用戶或網路預付用戶未進行相關充值取得消費,服務供應商應根據實施細節規定,提供有限服務保障通訊。
第3條款:
1.在第1條款及第2條款中所決議之措施,實施範圍為下列住宅用戶:
- 全國育兒津貼(AUH)及懷孕補助(Asignacion por Embarazo)之受益人。
- 領取非貢獻撫卹金且每月毛收入不超過雙倍(2倍)法定最低工資之受益人。
- 社會型單一稅制度登記者。(所謂社會型單一稅制度納稅人,是為低收入社會階層民眾設計之稅捐制度,允許他們獲得醫療保險、開發票並退休養老,詳細法律定義請見ANSES勞保局相關規定條文)。
- 退休者、撫卹金領許者,以及稅前薪資低於雙倍(2倍)法定最低工資之受薪雇員。
- 登記單一稅且其單一稅級別之年收入按月計算未超過雙倍(2倍)法定最低工資者。
- 領取失業保險金者。
- 國家第27.351號法之依賴電力支持生存者(通常病人)。
- 根據國家第26.844號法,家庭幫傭社會保障特別制度中之規定人員。
- ABL免稅者,或免除相當於ABL稅(市稅)者。
2.第1條款及第2條款中所決議之措施,適用於下列非住宅用戶:
- 根據第25.300號法律受緊急狀態影響之微小企業、小型企業與中型企業(MiPyMES),根據實施細節規定實施;
- 受緊急奘太影響之勞動合作社,或登記在社會經濟及合作社局(INAES)之重建企業,根據實施細節規定實施;
- 受緊急狀態影響之公私立醫療衛生機構,根據實施細節規定實施。
- 在糧食緊急狀況的框架下,對於食品生產及分配有貢獻之公益機構。
第4條款:執行當局得加入第一條款及第二條款之受益對象,唯其財務能力必須是受到衛生緊急狀況及其衍生後遺症而受到明顯影響者。清償能力之下降必須根據實施細節中之定義提出證明。
第5條款:所有第1條款及第2條款中所涵蓋之服務供應商,均必須提供用戶對於本命令中所下達之期限內之債務,可分期付款繳交之計畫,根據監管當局或相關服務行業法律框架內之執行當局之規定,此分期付款計畫須獲得執行當局之同意許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