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跨國公司課稅:經長透露「稅率還太低」寧當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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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經濟部長 Martín Guzmán (馬丁-古斯曼) 認為,發展中國家的政策決斷者們,都「被迫只能在當壞人或更慘之間作選擇。更慘的就是一無所獲,即使當壞人也是像現在到手的:少得可憐。」批評跨國公司逃稅手段。
直言,跨國公司的避稅行為,是全球化和數位化的經濟的最大毒瘤。也警告國際社會沒有「把握機會糾正這些問題,調整成可令人接受的範圍」。
財長 10 月 7 號 (四) 線上參加國際公司稅務改革獨立委員會,在會中提到 G20 集團,提議要規定年營業額超過 200 億歐元的跨國公司,在業務所在地 (國家) 納稅,並設立全球性最低標門檻的企業稅率;此舉是希望勸阻跨國企業「洗產地」來避稅,不論在何處獲利,都把利潤轉移至低稅率國家或稅務天堂,逃避他們的納稅義務。
古斯曼強調:「阿根廷支持這項提議」,但也提醒阿根廷多次對這問題表達關切,需要一個機制來解決。並透露「希望未來幾周能繼續努力,找到解決方案,不光是踏出一小步,而是採取更實質性的積極措施。」
官員提到,世界強權們提出的課稅計畫,對Google、蘋果和亞馬遜等跨國企業課徵的全球性最低企業稅率為至少15%。但阿根廷認為這比例應該在 21% 和 25% 之間。
同一背景下,財政秘書長 Raúl Rigo 也說:「我們期待數位化的經濟訂立更高稅率,更希望能與其他國家合作來實現這一目標」。他也再三強調,阿根廷要求的最低稅率,至少為 21%,但最好是 25%。然而,多數成員國傾向低於 15% 的稅率。
OECD 主導的協商
阿根廷參與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 (OECD) 致力於協調 140 國協商稅務規範事宜,以課徵跨境數位服務稅,目的是改寫跨國公司的利潤課稅方式。
該協議將把最大的跨國公司的部分利潤重新分配給更多國家;此外,還要建立全球最低企業稅率的「海外獲利」共識:各國政府仍能依其意願訂定國內企業稅率,但如果企業在特定國家支付較低稅率,則它們的母國政府可以追徵「補足」至最低稅率,消除轉移利潤的好處。
OECD 和 G20 國集團都希望能盡快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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