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紐約第二巡迴上訴法院以2比1裁定,全面推翻此前對阿根廷不利的一審判決,解除其因2012年YPF國有化而可能承擔的約180億美元賠償責任。該案歷時十餘年,被視為阿根廷近年最具經濟與制度象徵意義的國際訴訟之一。

本案源於2012年阿根廷政府對YPF的國有化行動。當時國會通過法律,並向最大股東Repsol支付補償。然而,其他未獲公開收購要約的少數股東主張自身權益受損,遂提起訴訟。其訴權後由英國訴訟投資公司Burford Capital收購並主導案件進行。
2023年,一審法官Loretta Preska裁定阿根廷違反公司章程義務,未依規提出公開收購,應賠償約160億美元(含利息約達180億美元)。該判決僅針對阿根廷國家責任,並已排除YPF公司本身。
然而,上訴法院此次作出關鍵性法律重構。多數意見認為,依阿根廷法律,公司章程不構成國家對股東承擔的可強制執行之雙邊契約義務,因此股東提出的違約損害請求不具法律基礎。此外,即便假設存在契約關係,相關請求仍受阿根廷公法中關於徵收制度的限制而不得成立。
判決進一步指出,公司章程的性質屬於內部組織規範,不能直接轉化為國家對私人投資者的契約承諾。此一解釋直接切斷了原告試圖將國有化行為轉化為「契約違約」的法律路徑,成為推翻賠償責任的核心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亦承認阿根廷在章程中可能曾作出明確承諾,且未履行公開收購義務在事實上具有嚴重性,但在缺乏阿根廷本國判例支持的情況下,拒絕將其上升為可請求損害賠償的契約責任。
反對意見中,法官Cabranes則持相反立場。他認為YPF章程應被理解為股東間契約,國家取得控制權後即應履行公開收購義務,否則構成可賠償之違約。其並警告,多數見解可能削弱國際投資者對法律確定性的信任。
在程序結果上,上訴法院不僅推翻一審判決,亦將案件發回原審法院,要求依其法律見解重新處理,等同於全面否定原有賠償架構。
在訴訟對抗層面,Burford Capital長期採取高度進攻性策略,包括嘗試強制執行判決、申請扣押阿根廷海外資產、主張YPF與國家構成「同一實體」(alter ego),並調查央行儲備與政府官員資產,以尋求實際償付來源。
此次判決公布後,Burford股價單日大跌約50%,顯示市場對其訴訟資產價值的重大重估,也反映該案在其投資組合中的核心地位。
阿根廷方面的防禦策略則展現高度一致性。歷屆政府雖風格不同,但基本立場未變:一方面主張案件應依阿根廷法律審理,另一方面強調國家主權豁免原則,反對外國法院對其境外資產採取執行措施。
其法律論證主要集中於四點:第一,外國主權財產原則上不受強制執行;第二,美國法律中關於資產轉移(turnover)的規定不適用於主權國家;第三,YPF股份不符合美國《外國主權豁免法》(FSIA)例外條件;第四,強制執行將違反阿根廷國內法及國際法上的國家行為原則。
此外,政治與外交因素亦被認為在背景中發揮影響。阿根廷政府近年與美國建立更緊密關係,並透過外交與法律管道獲得美方支持。美國政府曾向法院提交意見書,警告若對外國主權作出不利裁決,可能影響美國自身在國際司法體系中的對等待遇。
總體而言,此次判決的核心意義不僅在於避免巨額賠償,更在於確立一項關鍵法律界線:國家行使主權進行徵收時,其法律責任不應輕易被轉化為私法契約違約。該界線同時關係到國際投資保護與國家政策自主之間的平衡。
儘管案件尚未完全終結(Burford仍可能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或國際仲裁機構),但本次逆轉已對阿根廷的財政風險、國際信用與法律地位產生實質影響,也為未來涉及國有化與投資者權益衝突的案件提供重要參照。
判決最直接的影響,在於大幅降低阿根廷短期財政風險。若維持原一審約180億美元的賠償責任,將對本已脆弱的財政結構、外匯儲備與債務重整進程構成重大壓力,甚至可能引發新一輪通膨與貨幣貶值預期。判決逆轉後,國家避免一次性巨額支付,短期內有助於穩定匯率與主權風險評級,並釋放部分財政空間,用於社會支出或基礎建設投資。
然而,中長期影響則更具不確定性。一方面,判決強化了國家在主權行為上的法律防線;另一方面,亦可能引發部分國際投資者對阿根廷市場「契約可預期性」的疑慮,進而影響外資流入與融資成本。因此,其對民生經濟的實際效果,將取決於政府能否將此法律勝利轉化為制度穩定與投資信心的重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