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通過勞動法改革 參議院還得重新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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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眾議院通過了法案,但為了換取支持,部分條款遭到「閹割」,導致版本與參議院不一致,依法必須退回參議院重新表決。

阿根廷政府推動的「勞動法現代化改革」,這項被視為近 50 年來最重要的勞改方案,旨在透過增加勞動市場彈性來促進就業,但也引發了工會強烈抗議與社會兩極評價。

2026 年 2 月 20 日於眾議院審議通過了修改後的版本,為了取得政治共識,政府在多個直接影響工會權力的核心條款上做出了讓步。與參議院早期討論版本相比,最後一刻決定刪除最具爭議的「第 44 條」。

執政黨(La Libertad Avanza)目前的策略是爭取在 2 月 27 日 左右讓參議院接受這些修改,完成立法。

過去阿根廷勞工法規極度保護員工,雖然表面上福利極佳,卻造成企業因害怕天價資遣費而不敢加人,導致年輕人只能領現打黑工。新的改革法案,雖然讓這樣的「鐵飯碗」生鏽,但對於長期拿不到正式合約、沒有保險的黑工來說,反而可能是一次進入體制、累積資歷的轉機。

被刪掉的「第 44 條」

原本在參議院獲得支持的第 44 條條款,主要針對「非職災」引發的病假薪資進行大幅縮減。根據原始草案,如果員工因為私下從事具風險的自發性活動(如運動受傷)而無法工作,病假期間只能領到 50,0% 的薪水;若是因為不可預期的疾病,薪資補貼也僅有 75,0%。

更讓勞工團體不滿的是,該條款並未區分輕微感冒與癌症等重症,且對於慢性病復發的認定標準極其嚴苛(需間隔兩年才算新病假)。反對派與工會痛批這根本是在「處罰生病的勞工」,最終眾議院在壓力下將整條刪除,回歸現行全額支付的制度。

本次改革的核心要點

1. 勞資集體協約(Convenios Colectivos)

在集體協約方面,新法打破了以往由強大工會主導的全行業協約體制,轉而優先保護企業或區域性的個別協議。

最關鍵的變動在於廢除了舊有的自動展延機制(Ultraactividad),這意味著若合約到期後勞資雙方未達成新協議,舊合約將不再自動無限期延長。

2. 勞工協助基金(FAL)與退休金爭議

在資金與福利層面,政府新設立了「勞工協助基金」(FAL),將資遣費的籌措從「事後給付」改為「事前提撥」,也就是由雇主每月提撥強制性款項,用以支付未來可能的資遣費。這項基金要求大型企業每月提撥薪資總額的 1,0%,中小企業則為 2,5%。

然而,這筆錢實際上是從原本應撥入「國家綜合退休金體系」(SIPA)的資金中撥出的,這在阿根廷社會引發了不小爭議,不少勞權團體擔憂這會直接削弱未來退休金的財務基礎,甚至被批評為「動用退休金來償還企業債務」。

3. 休假(Vacaciones)彈性化

針對休假與工時的安排,法案賦予了雇主更多彈性。休假(Vacaciones)現在可以分段使用,只要每段不少於 7 天即可。雖然法定的休假期間仍落在每年 10 月 1 日至隔年 4 月 30 日之間,但只要勞資雙方點頭,休假日期可以隨意調整。

雇主需提前在 30 天前書面通知員工(除非集體協約另有規定)。

4. 資遣費計算與分期支付

資遣費的計算方式雖然保留了「一年換一個月薪資」的基礎,但計算公式變得對雇主較為有利。新法明確排除了半年獎金(Aguinaldo)與非常規獎金,並對總額設定了上限:上限不得超過集體協約平均薪資的 3 倍,下限不得低於常態月薪的 67% 或一個月薪資。

對於財務吃緊的企業,法案甚至破天荒地允許在經法院判決後分期支付資遣費,大型企業最多可分 6 期,中小企業則能拉長到 12 期,僅需支付通膨調整後的 3,0% 微薄利息。

5. 彈性工時(Banco de horas)

此外,新引進的彈性工時制度允許以「補休」代替「加班費」,只要確保單日工時不超過 12 小時,且兩次排班間需保留至少 12 小時休息時間。

在不超過法定周工時前提下,允許某些日子工時較長,其他日子較短。且維持法定的休息時間,雇主就能根據業務需求在不同日子間靈活調度人力。

6. 外送平台勞工(Trabajadores de Plataforma)

對於外送平台與數位勞動力,法案則將其正式定義為獨立承攬關係(Repartidor independiente),明確排除傳統雇傭關係的束縛,界定這類關係不屬於雇傭勞動關係,而是獨立服務契約,這讓外送員在法律上更接近個體戶。

如 Rappi 等平台業者都支持此變動,認為維持了外送員最看重的「靈活性」。

7. 罷工權與必要服務運作保障

而在罷工權方面,政府採取了強硬立場,將醫療、教育、交通等民生需求納入「必要服務」,規定罷工期間必須維持 75,0% 以上的運作;列為「重要服務」的則需維持 50,0%。

  • 改革正式將各級教育列入必要服務,以防止罷工導致學校全面停課。

報導指出,工會(CGT)目前正考慮針對「教育被納入必要服務」提起違憲訴訟,認為這限制了憲法保障的罷工權。

法案也嚴格限制在工作場所內的集會,必須先取得雇主同意。

8. 勞動合法化鼓勵方案(Blanqueo Laboral)

最後,為了挽救高比例的黑工問題,政府祭出了一套鼓勵合法化的機制,提供高達 70,0% 的社會保險債務減免,鼓勵雇主將黑工轉為正式工。

並設立「勞動正式化獎勵制度」RIFL 計畫,針對新聘員工提供 8,0% 的稅務優惠,試圖將長期處於灰色地帶的勞工納入正式體系。

Con apoyos clave de algunas provincias, el Gobierno aprobó la reforma laboral en Diputados pero sin el artículo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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