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12 布省緊急行政命令條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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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宜諾斯艾利斯省也宣佈衛生緊急狀態,為期180天,並且暫停所有大型集會為期15天。
其行政命令內容:
第一條:因應新冠狀肺炎(COVID-19)疫情,宣布布宜諾省全省進入公共衛生緊急狀態,從本命令發布日起,為期180天。
第二條:指示衛生局採取所有必要配套措施,並依情勢所需有效調度相關醫護人員。賦予衛生局特別權限,必要時可要求休年假中的布省醫療系統中的各層級醫護人員提早銷假上班,也可基於15.165號法令所宣布的緊急狀態雇用定期約聘工作人員,免去其無法兼職之相關規定。

  • 因應緊急衛生狀態時期器材耗材所需,由各部會門因此緊急狀況所需所簽訂的任何物品、服務供應合同皆以急件處理。為此,相關證件皆須以清楚明瞭方式寫上以下文字:「急件—因應冠狀病毒(COVID-19)所需。」

第三條:自本命令發佈日開始,為期15天,於布宜諾省境內暫停所有大型群聚文化、藝術、娛樂、運動以及社會活動。有鑑於此,暫停所有布宜諾省機構已核發准予進行大型群聚活動之許可,無論其性質為何。
上述期限可依據衛生局建議延長。

  • 已排期的活動聚會如無法取消或延後,則必須在無公眾參與下舉辦,並且嚴格遵照相關衛生單位所指示進行。

第四條:授予省級各層級部會首長建立在家工作模式以及工時彈性之相關規定,必要時省政府機關停止接待民眾洽公。

  • 在此行政命令第三條實施有效期限內,授予相關機關關閉博物館、文化中心等各項省級藝文活動中心的權利。

第五條:指示司法人權部門、安全部門以及布省監所負責人等各部會首長,於各監所、警察機關內採取相關防疫配套措施。
第六條:指示文化教育局長,於所有隸屬文化教育局下各層級教育機構單位中,採取相關防疫配套措施。
第七條:授予衛生局、勞動生產局、科學技術發展局以及各部會局長,於其權職內,制定相關解釋、補充本行政命令的法令。無論是各部門獨立制定,或共同制定,讓配套措施能夠有效結合並協助公共衛生系統力量,以趨緩疫情蔓延擴散為目標。
第八條:邀請省議會、省司法部門以及布省轄區內的各市市長,依此法令為根據,即刻配合、採取並制定相關配套措施。
第九條:此法令由衛生局各部門局長以及布省內閣首長共同簽署。
第十條:將此法令歸檔、宣達、公告,送達省議會,並刊登於省府官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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