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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商家刷卡收款未使用非接觸式刷卡機,罰款罰多少?
阿根廷政府在2024年3月12日時公佈了2024年第87號行政決議,規定給國內商家180天的時間準備非接觸式刷卡機,按照時間來算,目前準備期已經過了,新的實施正式上路,這條規定除了適用於餐廳與飯店以外,同樣也適用於所有其他超市、禮品店,根據這項新規定,客人的信用卡或轉帳卡在進行消費付款時,必須“卡不離手”。
這項命令的主要目的在於防止詐欺詐騙行為出現,根據網路安全專家指出,90%的詐欺詐騙事件都發生在持卡人在刷卡時沒有看到自己的信用卡或轉帳卡的狀況下。
因此,根據這項規定,所有接受客人使用信用卡、轉帳卡消費付款,並且提供POS機給客人刷卡的商家,都必須遵守讓客人卡不離手的原則,也就是說,客人連一時片刻都不需要將自己的信用卡或轉帳卡交給店員,直到交易完成為止。
由於已經超過了180天的準備期,根據阿根廷消費者保護法(24.240)第47條規定,被查到違規的商家將面臨的罰款,以國家統計局(INDEC)公佈的第3級家庭基本民生用品籃金額為標準,罰款為0.5個單位到2100個單位。
按照目前的基本民生用品籃金額來算,則最低罰款從$45萬起跳,到最高上百萬披索。此外,法律還允許可以沒收商品、查封店面、暫停服務30天,甚至為期5年禁止作為政府供應商、剝奪特許經營權、特權、稅捐福利等。
另外,消費者(客人)也可以直接在國家消費者保護處投訴違反這項規定的商家。
因此,如果有提供客人刷卡消費,儘量不要把客人的卡拿到自己手裡,而是由客人自己接觸式刷卡,如此可以避免钜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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