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市拖吊新規,除非妨礙交通,否則不得隨意拖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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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市議會於本週四(3日)批准了一項法案:禁止拖吊車帶走違規停車的車輛,除非中阻礙了交通通行。此項法案以 52 張贊同票, 2 張反對票通過。

但新法案也指出,市政府仍將會對相應道路違規行為進行罰款

因此,執法部門將不得再拖吊以下違規車輛:

  • 不阻礙交通的臨時並排停車車輛
  • 公共場所出入口和殯儀館前的車輛
  • 在計費停車區,未支付或超過時限的車輛
  • 停在布市居民的車位車輛
  • 也不得拖吊長途巴士、小巴士、卡車、拖車、房車和特殊重型車輛

一旦嚴重違規車輛遭拖吊至拖吊停車場,則須支付 $6525 阿幣,另外根據違規的嚴重性,還須繳納 5800 至 17500 阿幣不等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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