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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底通過的 Ley 27587 號法案修訂條款,簡化了 2015 年的民法 (CCYC) ,使房地產辦理「生前贈與」(donación) 成為阿根廷更有保障的合法工具後,登記的房產捐贈數量在 2021 年創下了新高,布市預計到年底將有 1 萬筆辦理生前贈與 (前一年只有1882筆)。
- 布宜諾市的代書公會,自 2004 年有記錄以來,一年的最高記錄是 2007 年登記了 7727 筆;這記錄在 2021 年 10 月被打破 (當時已有 8366 筆)。
通過代書公證贈與財產,房地產所有者得以在其有生之年,行使意願「生前贈與」;而不再憑借立遺囑或「死後繼承」。
為什麼突然這麼多人辦理贈與?
在該法修訂之前,辦理「生前贈與」可能還得小心一些隱藏的「地雷」,因為還有 10 年的觀察期。最可能發生的情況是,突然有某個不知情的私生子出現,要求屬於他或她的財產份額,就可能直接影響到該房產過戶。
如今修法後,如果房產已經被接受捐贈的人賣掉,就不能再找現在的屋主索要;至於受贈與者,若是獲得的財產份額超過繼承人的公平所得 (法律特別留給法定繼承人的一部分),可以用等值的金錢來回應。
代書 (公證員) Martín Gutman 也特別指出,而且這是一種相對便宜的契約,辦理捐贈的人數比幾年前增加也不足為奇。
捐贈不僅對「受贈人」有利。對「贈與人」而言,提前支配遺產,還是可以保留物業的終身使用權 (usufructo vitalicio),不影響其繼續住在房子裡生活。代書解釋:「如果贈與人是一對夫妻,通常會註明只要其中一方還活著時,就能繼續使用,透過這種方式更能確保和平共處。」也就是說,贈與者再怎樣也能保障有房子住,不至於淨身出戶。
關於房地產「生前贈與」的一些常見問答:
一、這可以撤銷嗎?
二、花費要多少?
三、贈與的房產可以出售嗎?
四、關於納稅,誰該繼續為該筆財產繳稅?
五、如果是婚後接受贈與,離婚會有什麼影響?
六、可以捐贈給未成年人嗎?
七、可以贈與給非家庭成員的人嗎?
- 強制繼承人 (herederos forzosos) 是指,依法擁有特留分,不能通過遺囑剝奪他們繼承權的人,他們依順位是死者的子女、父母,和配偶,配偶只繼承他/她自己的財產。如果有婚後財產,則不是繼承,而是婚姻關係的結算。
八、如何預防爭產?
九、同居和結婚有何不同?
十、贈與的房產一定要等10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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